2017年3月15日 星期三

收在錢包裡的白色情人節

睡前一如往常,看看書、寫寫字,正要寫下日期,抬頭一看,剛過十二點不久,原來今天已經是3月14日了。

我想起七年前的3月14日。那一天是個溫暖颯爽的假日,天空多雲時晴,走在路上,不時會有片片陽光灑落心房,是個適合散步出遊的日子。那天,是我們的第一次約會,走在台大牡丹花節喧鬧的攤販和川流的人群中,偶爾擦肩還會有些羞怯,行為舉止還會有些客氣,那一天,是那樣子青澀、美好的第一次約會。

我仍記得當時穿著淑女鞋的輕盈步伐,還有撲上BB霜的稚嫩臉頰揚起的笑容,記得你走著走著,就熱的脫下那一件被我調侃多年的萬年電機科黑夾克。你一手拿著飲料,一手拎著外套,看著我的神情總似笑非笑地抿著嘴。那時候的你是快樂的、忐忑的、小心翼翼的,像是深怕得來不易的幸福隨時會像飛走的青鳥那般,充滿愛意、又帶點憐惜的憂傷那樣看著我。

對那時候的我而言,所有的體驗都是嶄新的,好似世界才剛開始鋪張於眼前那樣亮眼。新的生活,新的愛情,新的相機。而我正要開始學習愛,探索愛,雖然一開始還生澀地像是不小心曝光的照片,還在練習調整著愛情的光圈、生活的焦距。

「可以幫我們拍照嗎?」第一次出來約會,肩上揹的不是浪漫公主包,而是單眼相機隨身包,明明應該會有取景更好看的地方,我們卻在毫無背景可言的雜亂攤販前拍下了合照,令人驚訝的是,那一瞬喀嚓是如此迅速、如此自然,擷取了愛情初初最真實不造作的模樣,於是這一張照片,成了唯一一張沖洗出來,放在彼此錢包裡的合照。直到今天仍然安放在錢包裡,只是,如今這張照片不在是擺在顯眼的第一張,而是收進內裡,跟著回憶一起安置在重要的夾層裡。偶爾,仍會緬懷地抽出照片,曬曬夜裡暈黃的檯燈,撫拭印上錢包紋路的粗糙表面,再將它放回去。每次看見這張照片,我的心都是暖的,就像是照片裡穿著鵝黃色雪紡紗,漾著甜甜笑容的那個女孩那樣洋溢著溫暖。

那個女孩,如今不再穿雪紡紗了,但她臉上的笑容依然燦爛。你知道嗎?她能夠有今天的燦爛,是因為有這樣一個男孩,像天空藍那般眷顧著、包容著女孩,她才能像太陽盡情地綻放耀眼的光芒。

昨天再次見到你,你一身帥氣的打扮,我笑著說:「一身行頭耶!好看。」你笑了笑,隨即又哭笑不得地皺著臉說:「但沒辦法啊,就算剪了頭髮還是長這樣。」

你仍然在意著我認爲無需在意的小事。六年過去了,我們都改變了許多,也有許多從未改變。你還是你,那個擁有天空的胸襟,蔚藍的溫柔的你。你還是一樣,時不時地看著我,就像從前臉上總似笑非笑非笑地抿著嘴。不一樣的是,從前女孩還看不懂那溢於言表的無聲神情,如今她明白,男孩想說卻沒有說出口的那些。

你說,我們已經分開一年了,好快。我只是聽著,似乎也不能多說些什麼。我承認想起你時,除了想念,或多或少總還伴隨著愧疚。我想,我需要學習的還有很多,關於愛,關於過去,關於自我原諒。無論未來的路上有沒有你,有沒有我,我知道我不需在你的庇護下才能閃耀,你的天空也不需要我的照耀才能夠光亮。

也許,你可以說我們的愛情就此停止在那一天,那一個才剛開始就結束的春天。六年,說不長也不短,我會帶著溫熱的回憶和感謝想念著你,願我想起你時,不再有愧疚,而是祝福,祝福我們都成為自己的光,願我們都能夠照耀自己,也照亮前行的方向。

無論這一天應是男孩對女孩的回覆,還是女孩對男孩的回覆,在這篇回憶的告白最後,還是想祝福你,白色情人節快樂。



攝於2010年3月14日,今夜,回憶也跟著那一天照片一起無聲地曝了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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